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标准

地方特产2022-03-22 18:25:05佚名

郑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申请条件

  (1)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

  (2)2010年1月1日《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尚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可不用缴费,也可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补缴15年的养老保险费,自参保的次月起,可按规定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距规定领取待遇年龄缴费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补缴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2.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户口本;

  (3)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保卡。

  3.计发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1)基础养老金由国家、省及地方各级政府养老补贴组成,自2020年7月1日起郑州市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

  4.申清途径

  户籍地乡、镇、办事处(社区)。

  高龄老人生活补助

  1.享受条件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达到70周岁以上按档次享受。

  2.计发标准

  

  注∶本项生活补助无需当事人申报,由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系统信息据实核算。

  城乡居民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1.申请条件

  (1)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死亡的;

  (2)参保人员出国(境)定居的(丧失中国国籍);

  (3)参保人员存在与其他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年限;

  (4)待遇领取人员因病或自然死亡、法院宣告死亡、判处死刑的。

  2.所需材料

  (1)《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承诺书》;

  注:①申请人主动提供火化证、遣体捐献证明、死亡证明等能确认死亡时问的任一证明材料,无需填写承诺书;

  ②申请人有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或曾做出虚假承诺的,不适用承诺制。

  (2) 身份证(参保人及受益人)、受益人账户。

  3.计发标准

  缴费满15年的參保人,死亡次月起2个月内申报的,政府给子1200元一次性衣葬补助费;缴费不满15年或末缴费的参保人,死亡次月起2个月内申报的,政府给子500元一次性丧翠补助费。

  

  4.申请途径

  户籍地乡、镇、办事处(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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