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结婚证办理条件一览

地方特产2022-09-15 22:15:56智慧百科

株洲结婚证办理条件一览

  自2022年6月1日起,湖南在全省开展内地居民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工作,具备办理条件如下:

  株洲结婚登记办理条件:

  ①男女一方或双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湖南省内的居民,可以在常住户口所在地或省内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②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③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

  ④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株洲结婚登记办理材料:

  ①双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②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红底)。

  ③现役军人办理结婚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所在单位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④离婚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换婚姻状况,再提供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法院民事调解书需出具生效证明或送达回证,民事判决书需出具生效证明)。

  ⑤丧偶者应先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改婚姻状况,再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或火化证明或死亡户口注销证明等材料。

  当事人选择在一方省内经常居住地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的,且省内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所在地属不同市州的,当事人除需提交原有资料的证件外,还应当提交当事人省内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本文标签: 省内  户口所在地  常住  株洲  血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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