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院
主要有嘉兴市第一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嘉兴市中医医院、嘉兴市妇幼保健院、武警浙江省总队医院、浙江省荣军医院、浙江新安国际医院、嘉善县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一人民医院、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海盐县人民医院、海宁市人民医院、桐乡市第一人民医院等。
二、异地就医医保待遇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的医疗保障待遇仍按参保地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执行,具体政策和规程由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负责解释。
三、异地就医费用支付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应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直接持卡结报,由就医地社保经办机构与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结算;应由参保人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直接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