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人才住房优惠标准
符合条件的一至五类高层次人才可租赁人才住房:
1.第一类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租赁15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5年,全职在新会区工作满5年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可赠予个人。
2.第二类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租赁12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2年。其中,省级领军人才可免租金居住不超过5年,全职在新会区工作满5年并作出重大贡献的可赠予个人。
3.第三类高层次人才可免租金租赁90平方米以上(建筑面积)的人才住房居住不超过2年。
4.第四、五类高层次人才可优惠租赁人才住房不超过2年,租金按同地段房屋市场租金基准价的50%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