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毕业生毕业两年后还能申请住房和生活补贴吗?
答:不能。
申请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毕业2年内的全日制硕士和本科(含国、境外)毕业生
[本地户籍申请人毕业后累计待业时间(以社会保险缴费记录为准)不超过12个月];
2.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的单位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
3.按规定入户江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注意事项:
毕业2年内是以毕业证签发之日为起始日计算。
初次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外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是指首次来我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以申请人参加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历史记录情况确定)。
就业满3个月以首次在我市用人单位参保缴费的当月起计算;
连续经营6个月以《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发证日期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