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失业补助金只能申请一次,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申领。
对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原符合条件但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的人员,自今年7月1日起不再受理申请补发。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求职补贴、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等其它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出(转入)。
2021年申领人员范围调整
本次失业补助金政策申领人员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一)2021年1月1日后,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