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现金柜台还款
现金柜台还款概念:
现金柜台还款,是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采用现金方式还款。分为提前部分还款或提前全部结清。办理提前部分还款后,按剩余本金、剩余期限重新核算月还款额;提前全部结清的。归还当期贷款本息的同时结清全部剩余贷款本金。
办理条件:
1.还贷12个月后(含12个月);
2.使用现金提前结清的。按月对冲还贷的,终止按月对冲还贷协议;提前部分还款的,1年内不限次数、不限金额;共同借款人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销户规定的,办理冲本还贷(不包括共同借款人失业的)。
3.有应还未还本息的,先偿还应还未还本息。
办理方式:
1.办理地点:贷款发放的管理部。
2.所需资料:办理人身份证原件、约定还款卡所有人身份证原件、约定还款卡(还款资金须已存入卡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