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武功县事业单位面试分组
8月12日上午:
第一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110071武功县国土规划中心技术员岗位;220304110072武功县农技站果业病虫害防治技术员岗位;220304110073武功县畜牧推广站技术员岗位;220304110075武功县交通质监站工程质检岗位;220304110076武功县质检所食品质量检测岗位;220304110077武功县质检所电子产品质量检测岗位;220304110078武功县水保站技术员岗位;220304110079武功县营商中心电商综合管理员岗位;220304110080武功县信息办计算机网络技术员岗位;220304110084武功县工业园区办建设规划技术员岗位进行面试。
第二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110081武功县审计中心财务审计岗位;220304110082武功县电商中心技术员岗位;220304110083武功县电商中心产品封面设计岗位;220304110085武功县工业园区办技术员岗位;220304510007武功县妇计中心针灸推拿师岗位进行面试。
第三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510008凤安中心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220304510009武功中心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220304510010贞元中心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220304510011长宁中心卫生院中医医生岗位;220304520012武功县中医医院临床医师岗位;220304520018凤安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220304550031武功中心卫生院检验士岗位;220304550032贞元中心卫生院检验士岗位进行面试。
第四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410131武功县阳光幼儿园教师岗位;220304410132武功县实验幼儿园教师岗位;220304410133武功县幼儿园教师岗位进行面试。
8月12日下午:
第五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520019武功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220304520020贞元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220304550028武功县中医医院检验师岗位;220304550030凤安中心卫生院影像士岗位进行面试。
第六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520021长宁中心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220304520022普集街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220304520023代家卫生院临床医生岗位;220304550027武功县疾控中心检验师岗位;220304550033长宁中心卫生院检验士岗位;220304550034普集街卫生院检验士岗位进行面试。
第七应聘人员面试组
220304540015凤安中心卫生院护士岗位;220304540016武功中心卫生院护士岗位;220304540017贞元中心卫生院护士岗位;220304540018长宁中心卫生院护士岗位进行面试。
疫情防控要求
(一)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提前申请“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接触,确保身体健康。应聘人员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完成新冠疫苗接种。
(二)根据陕西省最新发布的防疫政策,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应聘人员参加面试,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
(三)应聘人员面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持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核酸采样时间在面试前48小时内),并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的,可凭手写的健康承诺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资格复审回执单等资料进入面试考点。
(四)应聘人员进入面试地点时,应佩戴口罩,保持一米间隔距离排队有序入场,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卡和核酸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原件配合查验,接受体温测量。
(五)面试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现场医学评估可排除传染病者,按照要求进入面试地点。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因未带手机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禁止进入面试地点。
3.“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者。
4.面试前7天内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感染者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直辖市的街道)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副省级城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面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武功县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面试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进入面试地点。
(七)参加面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管理。从进入面试考点至离开需全程佩戴口罩(核对身份证件和面试时应摘下口罩)。
(八)所有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九)为确保广大应聘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面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咸阳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武功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如有调整,以武功县人民政府网站的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