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申报材料清单一览
劳动聘用关系未发生变动的,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第3、4项材料;劳动聘用关系发生变动的,提交材料清单中的第1、2、3、4项材料。
1、本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扫描的《“金梧桐”生活津贴资格证/兑现/提档补差申请表》。
2、选择其中一项身份条件提交材料:
①非创业人员:身份证(正反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期限为三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②创业人员:身份证(正反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半年及以上纳税证明;
③国(境)外人才:护照和有效期内的外国人永久居住证/来华工作许可证/港、澳、台往来大陆通行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期限为三年及以上的正式聘用合同。
3.基本养老保险历年参保证明。(提取方式参考:萧山区高层次人才管理系统网站—高层次人才—帮助中心)
4.A-E类人才提供《人才认定结果证书》、申报条件对应的主项佐证材料:学历学位证书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技能/职业证书、荣誉证书等。
5、属于附件《人才认定依据主项及时间节点说明》第3类情况的,兑现津贴时须提交人才生活津贴资格证申领成功之后次年及第三年的认定条件佐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