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公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规定,优化申请类别:
将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来郑务工人员三类申请类别优化调整为本市户籍和外地户籍两类住房困难家庭。
1.本市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具有本市市区建成区(不含上街区)常住户口;
(2)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3)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2.外地户籍住房困难家庭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
(1)持有郑州市居住证;
(2)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年以上;
(3)缴纳社会保险;
(4)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
(5)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规定标准。
申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个申请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规定条件外,申请时应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共同申请人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配偶除外),与申请人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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