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老年证办理指南
【受理条件】
年龄必须年满65周岁。
【服务程序】
验证申请人身份证(第二代身份证),申请人须交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省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可持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老龄办,办理《老年人优待证》。在湘定居的非湘籍老年人须凭暂时居住地、社区(村)委会开具的居住证明和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或(居住证)到当地县级以上老龄办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凡遗失《老年人优待证》要求补发的,须按照[湘老龄发(2011)6号]文件规定,登报挂失后方可补发,挂失费由补证人自己承担;或由当事人提出补证申请,经户籍所在地(暂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和街道(乡镇)两级证明情况属实后,方可补发。《老年人优待证》破损不能使用的可视情况收回原证后予以补发。
市老龄办办证地址:天元区长江南路9号滨江社区内社区广场旁,老年办公楼101室。
各县、(市区)老龄办(政务中心)均可办理。
【服务时限】
市老龄办每周星期一、星期二
【咨询电话】
株洲市老龄办 | 28825718 |
办 证 电 话 | 28810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