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购买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1)缴存者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3)缴存者名下一类银行借记卡。
须知:
购买本市商品住房:
注:未办理不动产证的,需提供经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购房发票原件。
购买拆迁安置房:
注:本市住房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应在房屋入住后,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及入住证明原件(包括水电气缴费凭证、公共部位维修基金发票、物业公司出具的入住证明等)
购买共有住房:
注:本市住房未办理不动产证的,应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审核表》及《江苏省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原件。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自住住房:
注:缴存者办理购买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购房人(缴存者本人或其配偶或其直系亲属)需在购房所在地依法缴纳社保满一年或户籍迁入满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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