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地方特产2022-09-16 19:26:13智慧百科

常州公积金非住房类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12329

  注:武进、金坛、溧阳属本市范围。非本市户籍的缴存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人事关系并离开本市的,个人账户封存满时限后,方可提取。

  想了解更多常州公积金的消息,可点击进入【常州公积金专题】查看更多有关公积金的最新消息。

  点击查看

  

  

本文标签: 公积金  劳动关系  常州  职工  并与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