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销额度及比例
起付线:城乡居民在乡镇卫生院住院起付标准不低于200元;县级医院不低于500元;市级医院不低于1000元,省级医院不低于1500元。
封顶线: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报销比例:在政策范围内,乡镇卫生院80%,县级医院70%,市级医院60%,省级医院50%。未按照分级诊疗制度办理转诊手续的(危重患者抢救除外),支付比例相应降低15%。
2、报销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
住院收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诊断证明书
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出院小结
3、报销流程:住院医疗费用的住院参保人员在出院后携上述材料到当地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