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调整时间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29日公布了2020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上下限,并告知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自7月1日起开始调整,其中住房公积金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8017元,最低不低于2480元。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符合规定情形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降低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至5%以下:
(一)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
(二)自设立之日起三年内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第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
(一)濒临破产、已停产或已依法批准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二)已连续三年批准降低比例缴存或上一年已批准缓缴的企业,经营仍然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不高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经济效益差或连续经营亏损两年及以上的企业,扣除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后职工工资未达到当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以经职工本人同意后申请缓缴职工应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