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员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一)缴存基数
单位/职工缴存:
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10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经开区)为2020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1850元。
缴存比例。2020年度全市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
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可选择15%或18%。
个人缴存:
2020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个人缴存者按照收入状况自行申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缴存基数的上下限。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6100元(月缴存额5220元);缴存基数下限:常州市区(含武进区、经开区)为2020元(月缴存额404元),金坛区和溧阳市均为1850元(月缴存额370元)。
(二)缴存比例
1、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各在5%-12%区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一个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
2、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等个人缴存者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本人2019年度月平均收入,缴存比例统一为20%。
3、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