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地方特产2022-09-16 19:27:40智慧百科

衡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衡阳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药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报参保地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后,因外出务工、长期在外地居住、转省外医疗机构治疗等特殊情形在异地就医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按本办法规定的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

  因危急重症抢救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入院治疗的,应当在入院治疗3个工作日内报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同意备案,其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标准予以报销。

  【最新消息】为方便省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日前,省医保局发布了进一步简化省本级省内异地就医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5月1日起,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省内异地住院备案登记流程,取消省本级参保人员省内异地就医转诊(急诊)医保备案登记流程

  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含产前检查费)给予一次性补助,平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300元,剖宫产最高补助标准为1600元。按单病种包干管理,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孕产妇因高危重症救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参照疾病住院相关标准支付。

  注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对五保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以及部分单病种、意外伤害等住院医疗费用的支付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另行制定。

本文标签: 医保  异地  城乡居民  参保  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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