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将集中参保缴费期适当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二、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要求,综合考虑我省居民医保基金支撑能力和稳步提高居民医保待遇保障水平等因素,2022年度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三、缴费方式
根据《湖南省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通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在社区参加居民医保。
相关人员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和APP,以及相关商业银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智能POS机、微信公众号,税务部门网上缴费终端等线上渠道自主缴费,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商业银行网点柜台、税务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