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一、失业保险金
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补助金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在江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2021年1月至2022年12月,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失业人员(指参保缴费不足1年或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