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须知
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30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证损毁期间,不得驾驶机动车。
办事所需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彩色一寸白色背景免冠便装相片2张)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受理→缴费→领取驾驶证
四、办事地点
汕头市大学路莲塘三里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服务大厅。
汕头市飞厦西路8号车管业务服务大厅。
汕头市长平路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专区车管服务窗口。
五、办事期限
受理后1个工作日内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六、咨询电话
0754-88558555
时间:8:30-2:00 14:30-17:30
(市行政服务中心上班时间:9:00—12:00,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