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时间和申报部门申请
单位或个人每月在10日至20日向有关部门申报符合条件的车辆地方补贴。
1.按照属地原则,申请单位或个人向所在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申报;
2.属市直国有单位的,向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国资委)申报;
3.属市党政机关的,向市公务车管理部门申报。
牵头部门
市新能源汽车推广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等部门对各区(县)新能源汽车推广审核主体.上报的审核材料进行复核(7个工作日内),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重点核查和现场抽查。
市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市国资委)
符合条件的,连同市直国有单位和市党政机关购置新能源汽车财政资金申报审核材料,由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形成地方补贴清算方案,方案经公示(5个工作日内)无异后,报经市政府同意,由市发展改革局下达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清算计划。
市财政局统筹安排年度新能源汽车地方补贴资金。
市公务车管理部门
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按程序下达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清算资金,由各区(县)财政部门及时足额拨付给车辆申报单位或个人。属市直有关单位的,由市有关受理申报审核主体拨付。
汕头市2019-2020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来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