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9时沈阳启动城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经会商研判,按照《沈阳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为确保城市生产和市民生活的正常进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9月16日9时启动城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市防指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城市防汛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响应工作。
各地区防指根据本地区雨情、汛情发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响应,抓紧落实相关措施,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原则,做好危险地区人员转移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降雨防御指南:
1.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大风强降雨应急响应工作;
2.停止室内外大型集会和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3.受大风强降雨影响地区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减少外出,确保老人小孩留在家中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中小河流洪水、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等次生灾害。
5.工业企业做好防汛防风应急准备,并及时通知员工、启动应急预案。强降雨到来前,企业要开展排查隐患并完成整改。重点完成排水设施、厂房屋顶、配电房、仓库、机房挡水设施的检查维修。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与沈阳市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信息
9月15日20时至9月16日20时,苏家屯区(八一红菱街道、林盛街道、沙河街道、十里河街道)、沈北新区(虎石台街道、财落街道、辉山街道、清水台街道、新城子街道)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为三级(黄色预警),气象因素致地质灾害发生的风险较高。上述地区请注意防范。其他地区未达到预警级别,不发布地质灾害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