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脑及血液系统并发症之一)纳入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史资料,符合“ARA”系统性红斑狼疮诊断标准;
2、心脏并发症须有两项:①有近三个月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Ⅲ级的病史资料;②有近半年内心电图、X 线或超声心动图检查异常。
3、肺并发症:有近三个月内肺部的 X 线检查异常。
4、肾脏并发症须有三项:①有近期肾功能不全病史资料; ②有近三个月内血清肌酐 Scr>177umol/L 的检验单、尿素氮 BUN>14.3umol/L 的检验单。
5、脑并发症须具有两项:①有近半年内狼疮脑病的住院病历资料;②脑脊液检查或 CT 或 MRI 检查异常。 6、血液系统并发症须有三项:近三个月内白细胞计数 <3.0×109 /L;②近三个月内血红蛋白<70g/L;③近三个月内血小板计数<60×1012/L。
相关规定
1.超过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超出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等情形发生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2.各统筹地区根据特殊病种患者医疗消费水平和门诊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经鉴定诊断,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病种,可以适当提高定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