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所患特殊病种病情诊断必须符合纳入标准才能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慢性活动性肝炎纳入标准如下:
1、有明确的慢性活动性肝炎确诊的病史资料;
2、须有HbsAg 持续阳性超过6 个月或抗-HCV 阳性检查资料;
3、在非住院时,有近半年内间隔 1 月两次以上肝功能检查报告,提示至少有一项异常:①ALT>正常 2 倍;②Bil(umol/L) >34.2;③A/G<1.2)。
相关规定
1.超过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超出特殊病种治疗范围等情形发生的不合理费用,不得纳入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2.各统筹地区根据特殊病种患者医疗消费水平和门诊医疗保障资金使用情况,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定额支付标准。经鉴定诊断,参保人员同时患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特殊病种,可以适当提高定额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