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首套房或二套房贷款比例及利率
1、首套房贷款政策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申请组合贷款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
2、所购住房为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且住房用地为国有划拨用地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
3、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且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档次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时执行二套房贷款政策,购房首付比例50%,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50%,贷款利率在同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1、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已经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2、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在不动产已经登记有一套住房的;
3、管理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发现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有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未结清或有已结清的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须提供该笔贷款购房所在地的房源查询证明;
4、管理中心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认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包括未成年子女)已经拥有一套住房。
三、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上利率3.25%,五年及以下利率为年利率2.75%。
附:商业贷款利率
(1)贷款利率与贷款用途、贷款性质、贷款期限、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银行等相关。首套房年利率为4.9%及以上,二套房年利率为5.39%及以上。
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5.6%;
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
③一至三年(含)6.15%;
④三至五年(含)6.4%;
⑤五年以上6.55%。
(2)房贷是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如果各方面评价良好,不同银行执行的房贷利率有所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