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202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一、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
二、参保对象
凡未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我市城乡居民和在我市居住的常住人口都要依法参保。
三、缴费方式
一是通过“湘税社保”微信小程序(点击获取传送通道)
二是通过下载安装“湘税社保”APP(点击获取传送通道)
也可通过各大手机产商应用商店搜索“湘税社保”进行安装。安装后按照提示操作即可。
四、缴费时段
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特殊情况可延迟至2022年2月底。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不得中途参保、不得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按规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和缴费(320元)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可中途参保的对象及缴费标准
1、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参加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的;
2、新迁入户口人员;
3、复转军人;
4、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5、未在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
6、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
7、刑满释放人员;
8、因劳动关系终止的职工医保断保人员;
9、乡村振兴部门或民政部门新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或低收入人口未参保的。
第6、第9两种情形的需缴纳个人部分320元/人,其他情形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
以上人员到政务中心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办理参保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