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用衡阳市医疗保障卡的通知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衡阳上线实施方案》(衡医保发〔2021〕18号)的要求,我市将于2021年10月底启用国家版本的医保系统,届时将停止使用衡阳市医疗保障卡(即老医保卡),老医保卡将不再用于药店购药、住院、特门特药刷卡,并从11月起全面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医保功能和医保电子凭证功能。
1、参保人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实现掌上查询、办理等便捷功能。
2、未办理社会保障卡或已办理社会保障卡但未激活医保功能的,请于10月底之前在各大银行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并在所属地的社会保障卡服务机构启用医保功能。
3、通过微信、支付宝两种方式均可在新系统启用之后实现正常刷卡(或刷码)购药及住院等功能。
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9月26日
注意:已经办理社会保障卡,并激活医保功能的(即已经能用社会保障卡在医院、药店住院、购药的),可继续使用,无需重复办理社会保障卡和激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