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医保门诊待遇支付政策
1、普通门诊: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保障机制,完善居民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促进职工医保、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相协调。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逐步提高保障水平。适当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差距,支持分级诊疗体系建设。
2、门诊慢特病: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卫健、财政等部门统一制定全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准入标准、用药范围和医保支付标准。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重症精神病药物维持治疗、日间手术等,可参照住院管理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