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时间:
2022年1月5日至3月31日
登记地点 :
1.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
2.符合本《通告》条件的对象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去世且去世时已年满60周岁的,到本人原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相关窗口登记。
所需材料:
申请人须填写《常州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一次性奖励金申领表》,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只生育(依法收养)一个孩子证明,终身无子女者提供《终身无子女证明》。
4.银行账号(已去世的提供代理人银行账号)
符合本通告条件的对象在2013年1月1日以后去世且去世时已年满60周岁的,除提供以上“基本材料”和派出所出具的死亡注销证明外,还要提供以下材料:配偶为法定继承人代理登记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子女是法定继承人代理登记的,提供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申领表等可到街道(镇)卫健部门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