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市统招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填报范围是:市实验中学、秦都区彩虹中学、三原南郊中学、兴平西郊中学、武功普集中学、泾干中学、礼泉一中、咸阳中学、乾县一中、旬邑中学、秦汉中学。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填报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以外的有统招计划的省级示范高中,每个考生可以填报1-2个志愿。(咸阳市区考生不能填报市实验中学、秦都区彩虹中学、咸阳中学、秦汉中学)。
第二类是市实验中学面向全市薄弱初中定向招生的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且初中阶段一直在所在薄弱初中就读的生源地初中生,均可填报市实验中学定向招生志愿。
(二)县市区招生志愿。分两类:
第一类是普通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下属的1-3所普通高中(含民办普通高中)。咸阳市区考生填报范围为市实验中学、秦汉中学及秦都、渭城两区所有公办和民办普通高中。
第二类是特长生志愿。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考试报名所在地县市区(秦都、渭城为同一招生区域)招生最低控制线70%以上,且综合素质评价身心健康或艺术素养评价结果达到A等级的考生,可相应填报本县市区具有体育或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的学校。报考特长生的考生根据个人成绩状况也可兼报其它类志愿。
(三)民办学校招生志愿。
凡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达到本县市区招生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依据成绩和入学愿望,可以填报全市范围内的1-2所民办普通高中。
(四)征集志愿。县市区招生计划和民办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的学校征集志愿。全市统招计划不征集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