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新生育津贴有哪些调整?
1.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文件规定,常州市明确2022年2月10日及以后分娩且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女职工符合政策规定生育的,享受158天的生育津贴。其中难产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的生育津贴。
截至 2022年2月10日,女职工尚在享受原政策规定产假期间的均可以享受新生育津贴政策。
2.另外常州全市生育保险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也有所上调。
为进一步提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水平,减轻参保人员生育负担,根据《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标准上调至2470元,较上一年度增加2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