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我市在用违标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有效解决违标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的状况,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9〕184号)等文件的要求,市公安局草拟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布,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和途径提出意见。
联 系 人:肖警官,联系电话:88571183,传真:88557058
电子邮箱:564197386@qq.com
汕头市公安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