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1日起,新修订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将正式施行。其进一步聚焦电动车消防安全,并提出相应要求。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和个人将被罚款。
| 罚款金额
1、个人:500元至1000元
2、单位:1000元至5000元
3、物业服务人:最高可处50000元
| 政策依据
1、《实施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携带电动车及电池进入室内充电和进入电梯轿厢的,被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的单位将被处1000元至5000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1000元罚款。
2、《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针对物业服务人在共用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管理;公共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避难设施、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管理;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汽车停放、充电管理以及建筑物消防安全条件保持等方面未履行劝阻和制止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的,明确了相应的处罚。针对属于单位的物业服务人,违法行为最高可处五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