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办理程序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自己选择按8%或6%两个费率档缴费,按8%费率档缴费的有个人账户,按6%费率档缴费无个人账户。
符合享受社保补贴条件的灵活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可享受6%的医疗保险费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方式,先到市内华融湘江银行任一网点及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再凭《就业创业证》和银行现金缴款单到所在社区、街道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逾期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未断档的当月缴费次月1号生效,断档的缴费日期180天后生效。
2、灵活就业人员或社区提供《城镇职工退休待遇核定表》或《湖南省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公示表》,如有异地参保记录的还需提供《医疗保险异地转移接续证明》,到窗口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有不足实际缴费年限的需按政策计算补足年限金额,本人补缴并预留十年大病费,凭交费票据更换医保手册,退休医保待遇自交费后次日生效。
不需补缴年限的人员,只缴预留十年大病的,交费后更换手册并做退休处理。
不愿意补缴的可以选择继续缴费至满年限后办理医保退休手续;正常8%缴费记录满十年的可以办理高档退休,办理后享受个人账户划拨,正常8%缴费记录不满十年的不划拨个人账户,自愿补足差额部分的补足次月开始划个人账户。
即时办结,如申请资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告知参保人员不予受理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