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驾照考试科目二
1、考试内容
(1)小型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二考试内容
倒车入库;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际增加的考试内容。
(2)小型自动挡汽车科目二考试内容
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际增加的考试内容。
(3)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二考试内容
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通过连续障碍;起伏路行驶;窄路掉头;模拟高速公路行驶;模拟连续急弯山区路行驶;模拟隧道行驶;模拟雨(雾)天行驶;模拟湿滑路行驶;模拟紧急情况处置;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增加的考试内容。
2、考试规定
应按照报考的准驾车型,选定对应的考场和考试车辆,在考试员监督下,由考生按照规定的考试路线、操作规范和考试指令,独立驾驶考试车辆连续完成考试。
(1)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考试的,应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考试过程中,因扣分或出现不合格情形致使继续考试无法达到合格标准的,本次考试终止。
(2)对参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考试的,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试项目不再补考。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所有项目考试。
3、考试标准
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90分的为合格,其准驾车型的成绩达到80分的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