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指南
一、受理条件
1. 职工购买首套、第二套家庭自住住房(可享有提取和贷款);
2.资料齐全,符合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
二、所需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份数 | 提交方式 | 材料形式 | 来源渠道 |
本人身份证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银行卡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购房相关资料 (例:购房合同、不动产登记证书)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房屋信息查询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首付款收据 | 原件 | 1份 | 现场提交 | 纸质 | 申请人自备 |
三、办理地点
1、办理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南路29号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衡阳市西二环路13号新政务中心二楼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
2、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雁峰营业部)9:00-12:00;13:30-17:00 (中心营业部)9:00-12:00;13:30-17:00
四、办理流程
五、收费依据:此项不收费
六、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