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贷款情形 | 影响贷款额度的要素 | 贷款年利率 | 贷款期限 | 本套房支取额度 | 抵押物 | |||
最高贷款比例 | 最高贷款额度 | 单位开户时间及个人月缴存额 | 还贷能力 | |||||
购买首套住房 | 房屋总价的80% | 50万 | 所在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正常汇缴满5年,且职工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限额为50万; 所在单位开户并正常汇缴未满5年的:1.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两年的,贷款额度为30万+上年度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2.个人缴存时间未满三年的,贷款额度为30万+上年度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3.个人缴存时间三年以上(含三年)的,贷款额度按30万+上年度月平均缴存额×100计算,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上述月平均缴存额不计补交部分(财政代扣单位除外)。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公积金的,在计算贷款额度时,可按夫妻双方上年度月缴存额之和×100进行计算。 | 月还款额(含其他债务)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 | 5年以内(含5年)2.75%;5年以上:3.25% | 最长30年 | 本套房提取公积金额度加上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总价 | 所购房屋 |
购买第二套住房 | 房屋总价的70% | 5年以内(含5年)3.025%;5年以上:3.575% | 第二套自住住房或取或贷 |
*房屋套数:为职工家庭(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现有住房套数之和,包括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以及已在住建部门网签备案但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
注:在计算房屋套数时,对已出售的房屋需提供不动产、住建等职能部门出具的房屋出售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