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要求
考生提交申请前,须认真检查转出申请的相关内容,确保在管理系统中录入的内容和在纸质材料上填写的内容正确且一致,因考生填报错误或提交的材料内容不清晰导致考籍转出错误或转出不成功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转出条件
1. 考生应取得拟转入省(区、市)考籍;
2. 考生应在我省取得一门或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
3. 我省同一准考证号下的考籍一次只能转出到同一个省(区、市);
4. 考生每次只能转出一个准考证号下的考籍。
5. 以下情况不得转出:
(1)考生提供的拟转入省(区、市)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与我省不一致;
(2)我省考籍基本信息(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照片)不全或与有效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
(3)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全或申请材料所填写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与在管理系统中申请的课程内容和数量不一致;
(4)考生在我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暂停考试或者延迟毕业期间;
(5)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6)免考取得的课程;
(7)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须与对应的理论课程成绩一并转出,未取得理论课程合格成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或单独设置的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8)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成绩;
(9)不属于国家统一代码的课程;
(10)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
(11)转入课程已办理课程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