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缴对象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所在地村组(社区)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并按年缴纳居民养老保险费。
集中征缴期
2022年4月10日到2022年6月30日。
补缴业务
参保人办理往年补缴和一次性趸缴业务,可通过以下方式补缴以前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1.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核定缴费:缴费人可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在“业务办理”模块,按照“我要缴费、补缴历年、补缴申报”的步骤完成补缴费业务核定后,可通过正常缴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缴费。
2.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缴费:缴费人前往当地城乡居保经办机构,由城乡居保经办机构完成补缴费业务核定后,可通过正常缴费业务办理方式进行缴费。
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应缴费信息传递至税务机关后,参保人应在当天完成缴费。当天未缴费或者当天未支付成功的核定信息,次日凌晨自动作废,参保人需在城乡居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或通过“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重新办理补缴或趸缴核定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