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在嘉兴办理迁移落户要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随同迁移落户:
(一)经县级以上财税、人力社保部门共同确认,满足以下条件:
1.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
2.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市经商办企业,适合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需求的人员。
在连续3年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企业中工作且担任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一年以上,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二)经县级以上财税部门确认,在我市连续经商办企业5年以上、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5万元以上,并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
(三)获得本市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市级以上人力社保等部门授予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农民工、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经有关部门确认获得荣誉称号在5年以内的人员。
(四)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部门确认,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副高以上职称或取得高级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在城镇、城区稳定居住生活,取得本地《浙江省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均连续达到5年以上,且属于举家迁移农业转移人口的。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准予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随同迁移落户:
(一)经县级以上人力社保、合作交流等部门确认的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或浙商回归人员。
(二)在城区或城镇范围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下列人员:
1.居住在城镇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
2.居住在城区范围内合法稳定住所,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申请落户时连续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到5年的。
3.取得本省户籍5年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