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嘉兴市人才落户申请条件一览
一、申请条件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职称或取得技师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允许本人申请落户。
中等职业学校(含技校)毕业后15年内,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本地经商办企业,并在居住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的人员,允许本人申请落户。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户籍民警、社区民警和分管所领导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和理由;对需内部核实但无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配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经调查核实和审核后,报送县级公安机关审批(核准)。
(3)、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批,作出批准、不批准或者补正、补充材料的决定,并将审批(核准)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4)、对审批通过的,进行办理;对需补正、补充材料的,通知申请人补正、补充材料;对审批未通过的,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5)、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办理,选择窗口领取的,通知申请人领取;选择快递送达的,办理邮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