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收养登记落户办理所需材料一览
1、收养人居民身份证;
2、收养人居民户口簿;
3、收养登记证;
4、事实收养公证书;
5、被收养人居民户口簿(已关联电子证照,可免提交)
特别提示:以上材料仅供参考,详情请咨询当地派出所
拓展: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户籍民警、社区民警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需要进一步核实的,应当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内容和理由;对需内部核实但无需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配合办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说明理由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说明理由并退回材料。不属于本部门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