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参加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可持具有医保功能的市民卡(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实现以下用途:
①按有关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挂号、就诊、办理入出院等手续,也可按有关规定在定点药店购药。
②到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各类登记、零星报销等手续;
③至市医保经办机构查询医疗保险个人帐户余额、至社保经办机构或社保自助终端机查询、打印参保信息等。
④需要异地就医的,应根据相关政策携带市民卡前往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手续。
⑤相关咨询电话:96150。
(2)开通
已参加义乌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领取义乌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同时,自动开通医保功能。原有医保卡的卡内余额自动转入市民卡社保账户中。
(3)服务
市民卡医保应用设置初始密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使用时读卡机具将自动识别,若市民需更改初始密码,持卡人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义乌农商银行或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进行密码变更,变更后每次医保应用时,都需输入新设置的密码进行密码校验。
持卡人在使用市民卡医保功能时出现问题的,可通过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寻求帮助;需办理挂失、解挂失、补换卡等与卡服务相关业务的,可通过2家合作银行的制卡网点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