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
【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转移登记询问笔录
3、不动产权属证书
4、身份证明材料
5、离婚证明或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离婚民事调解书、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6、完税凭证
【收费标准】
住宅:80元/件 非住宅:550元/件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