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
根据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绵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统一安排部署,盐亭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工作已正式启动,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户籍在盐亭县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领优待证。
户籍不在四川省,在盐亭县常住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需提供《居住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提出申请当月在盐亭县连续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2年且仍未断缴的相关凭证;
(2)提出申请当月在盐亭县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并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相关凭证。如不符合要求,应向户籍地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
具有双重或多重身份的对象,其相关身份均写入优待证芯片,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优待服务。在后续使用过程中,持证人可根据自己意愿交回已领证件,换领另一种优待证。
申请人提出申请前,应完成建档立卡。申请人未建档立卡或建档立卡档案信息不完善,应先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建档立卡。
(二)不予受理情形
1.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服役期间被部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2)处于剥夺政治权利期限内的;
(3)处于服刑、羁押、通缉期间的。
2.申请人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或存在严重影响身份荣誉的其他情形的,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整理相关材料,并提出初审意见,初审情况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审核。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综合考虑相关因素进行审核,审核情况报退役军人事务部备案后执行。
二、申请材料
(一)退役军人
1.信息表。
《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纸质版1份,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
2.证件类。
(1)身份证;
(2)户口簿;
(3)转业证、退伍证、军队离退休证、复员证等退役军人身份证明材料;
(4)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立功受奖材料等其他所需材料或证明;
(5)非户籍地的,需提供常住地证明(派出所、社区或居委会出具)。
3.照片类。
委托他人代办的和自愿提供照片的,须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如果是监护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二)其他优抚对象(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
1.信息表。《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纸质版1份,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发放。
2.证件类。
(1)身份证;
(2)户口簿;
(3)烈士证明书、因公牺牲军人证明书、病故军人证明书等;
(4)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户籍地村(社区)居委会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申请人与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关系在同一户口簿)、出生证明等。
3.照片类。委托他人代办的和自愿提供照片的,须提供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证件照片(规格为352像素(宽)*440像素(高),JPEG格式,分辨率300dpi,大小为20k~50k)。
注: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书面委托书。如果是监护人代办的,还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及监护证明。
三、申请时间、地点及方式
从即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全面开展优待证申领制发工作,2023年1月1日起转为常态化申领阶段。
(一)预约办理。为减少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做好疫情防控,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可通过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二)现场办理。申请人(含代为申请的监护人、受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详见申请材料)前往户籍地或常住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
(三)入户办理。对于年龄较大、无自理能力、长期卧床等不方便到现场申请的有关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可联系就近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入户办理申请。
四、特别提醒
(一)优待证申领前,须据实填写《退役军人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或《其他优抚对象基础电子档案信息表》,其中打“*”号的为必填项。因申领人虚报、谎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领人自行承担。
(二)为提高工作效率,避免拥挤,集中办理期间请申领对象根据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安排,有序到指定地点办理。
业务咨询电话:盐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0816-7324759
盐亭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