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双方自愿结婚; 3. 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 4.双方没有直属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6. 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7.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所需材料 :1.男女双方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近期二寸免冠合照3张。 2. 复婚或再婚的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离婚证或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丧偶的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改为“丧偶”。 3.现役军人除应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或《文职干部证》等身份证件外,还应该提供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是部队驻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地址:汨罗市新市镇循环经济产业园西栋政务公开中心三楼婚姻登记大厅
上班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