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卡面相片变更
由持卡人本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委托年满18周岁人员凭持卡人和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社保卡原件、提供社保卡相片回执号。
⑵更新身份证件号码、姓名、性别、民族等个人身份信息
除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在公安部门办理身份证件信息变更手续时获得的有关业务材料原件;
2.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信息变更手续并获得有关业务材料原件。
未参保的无需办理和提供;已参保人员如不能提供的,可采取现场填写个人书面承诺方式提交,如因个人承诺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比如参保人办理了社保卡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变更的补、换卡却未办理参保信息变更的,新卡可能不能正常享受社保、医保待遇,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持卡人本人承担。
⑶更新非卡面基本信息等资料
更新个人联系地址、电话等资料,可持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金融银行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更新个人资料手续。
如需更新联系手机号码的,还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社保卡信息变更”功能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