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怎么申请?(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符合奖励条件的,申请人在办理正式退休手续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光荣证》或《无子女证明》或《<光荣证>遗失证明》和一寸免冠近照两张,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湖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申请表》(附件3 ,可复印)一式两份。
已退休的职工在提出申请时还需提交《退休证》。
申请人在2014年1月1日以前,属应享受而未享受或未完全享受增发本人基本工资5%退休金或一次性奖励5000元的,还应对一次性奖励5000元或每月奖励80元作出明确选择,待奖励身份确认后与当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签订选择协议(附件4,不可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