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合肥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规定

地方特产2022-03-22 20:55:05未知

2021年合肥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规定

  2021年合肥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规定:

  关于电动摩托车(含电动轻便摩托车)管理,依据车辆类型,此类车辆纳入摩托车管理范畴,由公安交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摩托车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具体管理规定:

  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上路必须考取相关证件,购买交强险。

  根据《合肥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合肥市区停止办理摩托车注册登记,但因公务需要的除外。

  市区以外注册登记的摩托车不得迁入市区登记;市区以外的摩托车不得进入市区二环路以内(不含二环路)以及其他限制区域内的道路行驶。

本文标签: 摩托车  市区  轻便  合肥  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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