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我区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力争尽早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
接种须知:此次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采取分批集中接种安排,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符合接种条件的人群,应在监护人的陪同下,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前往指定的接种点,签订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回家后监护人应注意观察孩子状况,孩子如果出现不良健康情况,要向学校或接种单位报告,并及时就医;近日孩子要清淡饮食,好好休息,避免过度运动和劳累。